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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怎么办理?个人补缴后转移
提交时间 2021-11-17
咨询内容 我单位南阳市蔬菜副食品公司属于南阳市商务局认定的困难企业,欠缴社保费并加罚滞纳金。7年没有缴费,本人在另外单位打工,单位同意给职工缴社保,本人愿意补缴个人欠缴的社保,并转移至新单位。请问能否办理?怎么办理?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4-08-22
回复内容

卧龙区人社局关于对留言板问题的回复

 

自接到留言板问题后,区人社局立即对李先生反映“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怎么办理?”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调查情况:李先生参保单位:南阳市蔬菜副食品公司。欠费时间段为2014年7月至今,经核实困难企业欠费补缴所产生的滞纳金由单位承担,且补收超过3年无法办理跨省转移,但可办理市内转移。

电话回访:于2021年11月22日通过电话63226930联系本人,并告知本人情况,本人表示已知晓。

 

 

 

 

 卧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