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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因07年上大学时学校要求,农业户口转成非农了,身份证是平氏镇附xxx号,能转回老家村里吗?
提交时间 2025-08-20
来信内容 07年上大学,学校录取通知书要求农转非,当时就办理了,领了一个单独的户口簿。现在在本省许昌打工,看网上都说有什么新的户籍政策,可以转回老家村里面,想咨询下咱市的政策?和相关办理的要求和资料?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5-08-22
回复内容

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五十五条和六十六条之规定,在农村有直系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和在农村有《房产证》的可按投靠亲属或购房迁入农村。

第五十五条 申请直系亲属投靠(含夫妻投靠、父母与子女

相互投靠)迁入的,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书面申请;

(二)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证据资料。

第六十六条 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且符合属地户口迁入政策的,可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将本人和同户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书面申请;

(二)迁入人员户口簿;

(三)居民身份证;

(四)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相关证明材料;

(五)直系亲属随迁的,需提供能够证明双方。  

2025年8月20日,桐柏县公安局平氏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使用电话15716653120联系郑先生询问其意愿,并告知以上内容,郑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