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龙达新天地二区(安置房)房产证办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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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6-01-16 |
| 来信内容 | 南阳市龙达新天地二区,安置房,已交房多年,迟迟不能办理房产证,要求政府给出具体时间。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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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1-16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咨询龙达新天地二区安置房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经不动产系统查询,该小区4号楼已办理首次登记,具备办理分户条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首次转移登记需要提交: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大证)、已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安置花名册、税费缴纳凭证,个人申请自主办证需提供开发企业委托书。 关于企业不配合等问题建议您向企业主管部门反映。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