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南阳市桐柏鑫隆矿业贸易有限公司非法采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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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09-07 |
来信内容 | 2017年12月,桐柏鑫隆矿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隆公司”)与我签署施工合同,约定合作开采栾家冲矿区2#3#竖井采矿工程,我方出资,鑫隆公司提供具备开采条件的矿井,双方合作开采,我方给其打款及垫资共计七十余万元,但在其后的合作中,鑫隆公司一直隐瞒并未获得采矿许可,就将矿井交于我方进行开采,本人对鑫隆公司没有采矿权并不知情。后得知鑫隆公司不仅没有采矿权违规让我开采矿产,而且还未经批准对该矿井进行转让,《矿产资源法》明确禁止采矿权以承包方式转给他人采矿。本人对于鑫隆公司欺上瞒下的违法行为深感痛恶,对此严重违法行为,本人予以检举揭发。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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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0-09-15 |
回复内容 |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请向桐柏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377-60207099 或拨打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违法举报热线:12336 以及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科电话:0377-631083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