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商转公问题
提交时间 2025-04-07
来信内容 王某某,性别男,在南阳市市区工作,2019年婚前以自己名义在南阳市区以中信银行贷款购买一套个人住房(刚需): 某某,性别女,在淅川工作,2022年婚前以自己名义在南阳市区以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个人住房(刚需): 双方在2022年下半年相识结婚。 现在王某申请商转公,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说,以家庭为单位,故不同意王某申请商转公是否妥当。是否对王某公平?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5-04-07
回复内容

已于当天通过电话与当事人建立沟通。关于网友所反映的事宜,根据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专业解答。目前对于网友描述的问题已作出全面解答和妥善处理。

 

信贷科

202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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