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商转公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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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5-04-07 |
来信内容 | 王某某,性别男,在南阳市市区工作,2019年婚前以自己名义在南阳市区以中信银行贷款购买一套个人住房(刚需): 某某,性别女,在淅川工作,2022年婚前以自己名义在南阳市区以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个人住房(刚需): 双方在2022年下半年相识结婚。 现在王某申请商转公,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说,以家庭为单位,故不同意王某申请商转公是否妥当。是否对王某公平?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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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5-04-07 |
回复内容 | 已于当天通过电话与当事人建立沟通。关于网友所反映的事宜,根据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专业解答。目前对于网友描述的问题已作出全面解答和妥善处理。
信贷科 2025.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