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关于城乡居民社保资金一次性提取的办理流程 |
|---|---|
| 提交时间 | 2026-06-17 |
| 来信内容 | 城乡居民关于参与缴纳城镇居民社保,因个人原因如要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缴纳资金,所需要的办理材料以及流程是怎样的,是否可以通过网上办理?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回复时间 | 2026-06-24 |
| 回复内容 | 范宏耀先生: 您好!您来电咨询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提取及线上办理相关事宜已收悉。我们了解到您的实际诉求为参保人死亡后,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并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余额,现将相关办理要求答复如下: 一、办理所需材料 1.参保人死亡佐证材料(三选一即可):火化证明/医学死亡证明/公安户口注销证明;若仅提供户口注销证明,需额外补充村级出具的死亡证明; 2.受益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受益人的社保卡; 4.参保人与受益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终止登记表》。 二、办理流程 1.线下提交:受益人携带上述全套材料前往参保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经办窗口提交材料,由工作人员完成资料上传录入; 2.县级复核:乡镇经办机构上报材料后,由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审核复核; 3.资金发放:县级复核通过后,参保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余额将一次性拨付至受益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三、线上办理说明 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终止、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业务暂不支持全程网上办理,需受益人携带完整纸质材料到乡镇社保线下窗口办理。 若您还有其他社保相关疑问,可随时拨打咨询电话0377-62631666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