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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退役军人在职同工同酬不享受事业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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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5-02-22 |
来信内容 | 我是一名在职退役军人,2013年分配到邓州市构林镇卫生院至今,每月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和改革后的职业年金。再一次意外当中发现养老保险未交,与单位了解,单位说我2011年到2012年在家待安置期间断交需要补交,事后我立即补交,单位告知我事已经安置完了。当时也有补交的收据,一直到去年我又发现我的养老账户一直查无此事,单位与社保局联络,说是按照2015年改革后的养老保险政策,只能有编制册才给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其余只能上企业养老保险,当时我的分配以及介绍信合理合规,为何拖了十二年之久我现在只能上企业养老保险。按照2011年的我退伍安置卡政策,军人安置法当时分配的都是事业编制工勤岗位,当时我补交的时候一起去跟单位会计见过社保局领导说我的已经交接完毕,是合理合法。为何我现在只能上企业养老保险,那我岂不是跟临时工一样。那每月扣我的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这算怎么回事。我们单位一共有四个战友都是如此,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安置法当中的同工同酬为何到下面执行不成!和我同时期分配的同志们,最迟的2020年已经享受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为何到至今我依然享受不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却只能告知我让我交企业养老保险。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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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5-02-24 |
回复内容 | 战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超出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向当地人社部门具体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