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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异地就医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提交时间 2017-08-09
来信内容 我是社旗的,请问异地就医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社旗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7-08-17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我县异地就医有如下规定:

一、参保人员患病应首先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需转诊到参保地外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转诊转院前,应由参保地确定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具《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证明》,并及时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二、参保人员因急诊、精神病等原因无法办理转诊转院、异地就医相关手续的,可先住院治疗,但应在入院后及时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三、异地转诊人员到参保地外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省外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应按规定提交转诊转院相关手续:

(一)已按规定转诊转院的,提交转诊转院证明;

(二)急诊入院的,提交所住医疗机构开具的急诊证明;

(三)精神病患者或同一疾病过程内第二次及以后到同一家医疗机构住院的,提交相关疾病诊断证明。

到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应将转诊转院相关手续提交到定点医疗机构。

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应在办理登记备案时将转诊转院相关手续提交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因病情等原因未及时登记备案的,可在补办登记备案时以传真、扫描件等形式提交转诊转院相关手续。

四、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提交的异地就医申请后,即时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填写生成《河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该表一式两联,盖章后一联留存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一联交予申请人签收。

如仍有疑问,可拨打县人社局医保中心电话68801881进行咨询。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