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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网络交易诈骗
提交时间 2025-08-03
来信内容 骗子朱子航的地址我只知道是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具体地址不详,故寻求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公安局协助所在辖区内朱子航骗取的款 项883元,卖家朱子航身份证411381200811166353,该人联系电话是17638967875,以下是被骗经历:本人在2025年7月26日在闲 鱼平台朱子航卖家这下单了一个iPad9,加上邮费是811,卖家朱子航发货后我收到货发现是iPadmini2,并且顺丰到付邮费有有22 元,然后我就在平台申请退货退款,卖家朱子航就和我说是发错了,说重新给我发一个并在我撤销投诉和确认收货后把811元退给我, 然后说是给50元押金顺丰到付761,让我把收到的那个错的发给他,加了微信后卖家朱子航要我交五十元押金(支付宝),然后他过了不 久就说要我撤销退货退款并且确认收货后,重新发了快递单号给我,我看到已经发货后就转了押金,后续我要钱的时候发现他把我拉黑 了,并且后面发的快递也被他拦截取消了,闲鱼客服给我提供了他的信息,但是我发现他的身份证号和联系地址对不上,而且号码也打 不通,但是我根据对方身份证前六位推出卖家朱子航是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的,希望邓州市公安局能帮我追会被诈骗的钱款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邓州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5-08-14
回复内容 李女士: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网络交易诈骗”问题已收悉!经邓州市公安局核实,当事人所举报事项不属于诈骗,属于消费纠纷。经调查,朱 子航在浙江金华一公司务工不在邓州市居住,且该事件发生地也不在邓州市,邓州市公安局无管辖权。但我局已督促朱子航一方尽快与 当事人交涉协商达成和解,若对方近期还未出面解决该事件,建议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客服解决,或者在该事件发生当地报警,也可拨 打12315,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