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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在交通系统35岁以上能否入党!!!!
提交时间 2023-05-08
来信内容 我叫张聪智,是南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的一名工作人员,本人自2015年6月到南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南阳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工作以来,任劳任怨、认真工作,团结同事,圆满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多年来多次被评定为交通局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本人分别于:2016年5月9日、2022年2月1日、2022年2月10日分别向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在2021年12月1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限为一年,至2022年12月期满。 2023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确定2023年发展对象人员名单时,未按照组织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并进行举手表决确定发展对象人员名单,现支队2名发展对象不知道是以何种形式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本人还被告知35岁以上不能入党。 现恳请交通局领导和局党办帮忙解惑:1、未召开党员大会举手表决发展对象是如何确定的;2,哪个文件明确告知35岁以上不能入党。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 2023-06-02
回复内容

接到留言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迅速行动,对来信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立即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逐一进行解决。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未召开党员大会举手表决发展对象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该同志所在五小区党支部支部书记表示,该支部确定2023年发展对象名单时,共有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4人。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将4人列为发展对象,并报市交通执法支队党委备案。同时上报的还有直属执法大队党支部3名入党积极分子。因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批准的发展对象名额仅有2人,5月5日,经支队党委慎重审查研究,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同意将7名积极分子中的2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并告知五小区和直属大队党支部。

二、哪个文件明确告知35岁以上不能入党

没有任何文件规定35岁以上不能入党。本次发展党员中,执法支队最终确定的两名发展对象,1人为41岁,1人为33岁,没有所谓35岁以上不能入党的情况发生。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深刻反思在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切实制定发展培养计划,同时加强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做好动员及发展工作。加强党务干部培训,确保党务干部对党员发展工作各项政策弄懂吃透,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