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占用耕地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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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11-15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本村本组村民胡晓飞不知道依仗乡镇还是县里关系,违规违法在耕地上建房,如今已有八九年,无人敢于就此事给出处理,望领导明查。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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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3-11-20 |
回复内容 | 关于赵河镇栗园村胡晓飞建房情况说明
经核查,该处建房位于赵河镇栗园村,该村村民胡晓飞于2013年占地建房,占用基本农田201平方米,方城县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5 月23日对其下达了方国土资罚[2013]414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5月26日,方城县人民法院对其下达了(2013)方行审字第557号行政栽定书,该处地块属国家存量违法点位(点位号:411322007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