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关于农村农民土地合法诉求处理的投诉 |
|---|---|
| 提交时间 | 2022-01-13 |
| 来信内容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黄静 |
|---|---|
| 回复时间 | 2022-01-19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到。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有关部门处理。镇平县张林镇政府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接到杨庄村村民反映要求分配土地有关问题后,我镇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督办,由杨庄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信访办、农办等组成调查组,对反映人所述问题进行彻底调查。 经调查,反映人杨先生为杨庄村村民胡心龙,2016年胡心龙孙子出生,按照其所在组约定俗成规矩,应该在2016年秋季为其分配承包地,后因部分群众不同意,该部分耕地未进行分配。组集体为了弥补部分添地群众的损失,经群众协商,按照每人450元/年标准给应该分地群众发放补助,所用款项由组集体南水北调干渠补偿款中支取。 类似胡心龙此类情况的户在5组共有5户。2021年时,要求分地户逐年增多,且组集体收入枯竭,难以为继,所以此款一直未发放。同时,5组群众对重分承包地达不成一致意见,未能重新分配土地。 经村组协商,现已形成初步解决方案:划拨村内集体地0.8亩给胡心龙一户,由于该块耕地目前由他人耕种,将按照每年400元的标准给予胡心龙一户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