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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关于门诊特殊用药司库奇尤(可善挺)报销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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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11-18 |
来信内容 | 我是一名银屑病患者,关于门诊特殊用药司库奇尤(可善挺)报销问题,特此向领导来信。 因司库奇尤(可善挺)在纳入医保,本人2021年9月底经过南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后,于2021年10月12日向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医保中心(内乡县办事服务大厅2楼受理处)递交《南阳市门诊特定药品/重特大疾病相关药品使用申请表》,并通过审核,药品纳入医保并上网。 本人由于内乡县疫情原因不能达到南阳市中心医院皮肤病门诊,待随后做好核酸监测后(在内乡县人民医院分别于10月22日和10月28日,做两次核酸监测,有据可查),核酸监测通过后首次于2021年10月30日在南阳市中心医院门诊后打第一次针剂(主任医师开具/2针/已报销,第一个月为密集针,每周2针每月4次),2021年11月10日在南阳市中心医院门诊后打第二次针剂(主任医师开具/2针/已报销),近日2021年11月17日在南阳市中心医院门诊后准备打第三次针剂时被内乡县医保中心告知:本月没有报销的针剂,12月7日才有报销的针剂(本次没打)。 豫医保办{2021}17号文件关于司库奇尤的规定:首次每四周限支付10支,后续每四周限支付2支。现在内乡县县医保中心没有完全理解政策,没有告知取药规定,同时按照受理时间算第一个四周(10.12-11.8),把10针只算入第一个四周的第一次治疗。由于此剂量(头一次10针)医师开具不了,同时此剂量是任何人一次性都打不了的(致病/死量),此外疫情原因和也需要考虑,所以个人对文件的解读如下:银屑病患者按照门诊时间第一个四周(10.30-11.27)进行门诊治疗时,限制10针报销,第二个四周治疗时候限制每月2针报销。 由于此事情给银屑病患者造成了医疗时间浪费、医疗窗口期丢失、医疗费用负担、交通费用负担,希望领导能重视此问题,以人为本,及时帮助诸位银屑病患者解决难题! 此外本人摘录:天津市根据国卫办医函[2020]141号、津医保局发[2020]5号、津新冠防指[2020]102号等文件,自2020年4月1日起,门特患者门诊取药有了新要求,即:根据剩余药量按时开药!如果您是一名需要长期服用某种药品的癌症患者,请根据您上次开药服用后的剩余药量选择再次开药时间,同一种药品手中剩余量≤3天方可再次开药,否则医保系统将无法完成本次缴费且提示下次开药时间。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您第一次开具药品的天数,进入全年用药天数统计,当您再次开具同种药品时,医保系统会根据您既往开具相同药品的天数,去除已使用的天数,在医师工作站系统界面显示您手中剩余药量天数。同一种药品,门诊、门特的剩余药量天数是累计计算的。特殊情况:为解决您取药时的特殊情况,医保管理部门人性化的设置特殊情况说明功能,如果您手中的剩余药量大于三天,但确有出差、出国、病情变化调整药量等特殊情况的,可向主管医师说明情况并提供佐证或证明,医师在评估病情后通过填写特殊情况说明可继续开药。举个例子:门特患者张大妈于3月10日第一次开具了30天某药品,那么下次开该药品的时间应该为4月5日之后,如不调整药量,再下一次开药的时间是5月5日之后,以此类推。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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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2-04-08 |
回复内容 | 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已收到,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门诊特药政策,更好服务患者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