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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交通事故不予处理,肇事者车辆没有任何保险并不支付医疗费用
提交时间 2022-08-31
来信内容

县长你好,我奶奶8.23日晚散步被一公安人员开轿车撞伤,情况危急,肇事车辆没有任何保险,我奶奶现在人在重症监护室,肋骨断了16根,腿断,胳膊断,颅内出血,面部多处骨折,现意识不清醒,我爸爸和我叔叔都已不在人世,我今年27岁,我叔叔家的弟弟今年25岁,我们两个往医院交了两万多,已经实在负担不起昂贵的医药费,肇事司机李斌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工作,往医院交了7000医药费后,不支付任何医疗费用,我们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求领导看到之后帮我们解决这件事情,让肇事司机交付医疗费用到医院,先治病救人,人名关天!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黄静
回复时间 2022-09-01
回复内容

镇平县公安局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查,2022082320时许,李斌驾驶号牌为豫VC3G71车辆沿镇平县柳卢公路自西向东行驶至王湾村北时,与行人赵金荣相撞,造成赵金荣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大队办案民警积极与双方沟通,一是要求肇事司机李斌先行垫付医药费,现李斌已垫付7000元,家属自行担负13000余元。二是向赵金荣家属说明案件办理情况,交警大队近日将下发《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是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为赵金荣协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由基金先行垫付其住院治疗费用,该费用事后由基金方自行向肇事司机追偿。现基金方已与医院方直接对接,赵金荣在事故治疗期间,医院方不会以未交医疗费为由中断赵金荣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