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村镇干部包庇村民强占六十多岁老人的土地和树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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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4-03-27 |
| 来信内容 | 我叫黄玉清,来自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吴城镇罗畈村黄庄组,今年61岁。 就在今年3月9日,村民武松(高远斌的外甥)趁我不在家,竟然偷偷带人砍了我家的数十颗树木。当时,现任组长李明远发现后,立刻打电话通知我们赶回家。事后,我们和武松发生了激烈争执,村治保主任罗大林也赶来调解纠纷。当天我们三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树木放置不动,等待纠纷解决后再处理。可就在那天晚上,武松却偷偷将树木全部拉走并卖掉,甚至在我们的地里种上了新树苗。 我们不止一次地找村干部,希望解决这个问题。可是他们却一直包庇偏袒武松,说有证人证明树和地都属于武松的,一直拖延不予处理。我有几个问题想问问村干部: 1.纠纷处理中,武松偷偷把树拉走卖掉了,把物证都销毁了,你们为什么替他解释反而说没关系? 2.2001年土地分给了高远斌一家三口,现在武松声称土地是他们家的,请问武松是否能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和付款证明? 3.有部分村民替武松作伪证,说他们家是6口人的地,你为什么不量地去验证证词的真伪?人会说谎话,土地亩数摆在那儿骗不了人,你们为什么咬住武松有证人而不去调查当时分地的真实情况? 4.村干部一直要求我方提供人证,难道土地亩数不能作为物证?村干部究竟是为全体村民服务还是为某些人服务?为什么你们会成了武松的代言人? 5.3月18日,你们说要约双方进行司法调解,为什么武松没有到场?为什么说司法调解没有下文了? 6.土地二十多年来从未有过纠纷,为什么现在我家的树长大了,武松就跳出来说树是他的地是他的?除了几个作伪证的村民,你们还能拿出其他证据吗? 7.村干部一直要求我们做出让步,现在的情况是我们的树被卖掉了土地也被占了,我们往哪里退呢?难道强迫我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不说话,这就是你们解决问题的方式吗?难道我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我都不可以开口为自己说话吗? 在此,我诚恳的呼吁相关部门的领导能够介入调查此事,并依法公正给予处理。我们期待着一个公正、合理的结果,这不仅是对我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更是对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维护。 衷心希望您能够关注此事,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感谢您的时间和关注。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桐柏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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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03-29 |
| 回复内容 | 肖女士反映存在纠纷地块系荒坡地,位于罗畈村小黄庄组,该地块位于肖、武两家分包荒地交界处,系因两处荒地分界线不清晰导致存在争议引发纠纷。 经调查,罗畈村小黄庄组于2000年将组集体荒地分包给农户,小黄庄组居民人均分得荒地4.5分,肖女士户5人参与分地,共分得荒地面积2.25亩,肖女士户荒地与武松的姥爷(高)地块相邻,武松姥爷死后该地块由武松负责管理,2024年3月10日,武松将其姥爷地块连同争议地块内的二十余棵杨树采伐,肖家发现后到场阻拦,村干部到场后示意存在争议的杨树不许拉走待调解完毕后再行处置,武松于当日晚间不顾村干部安排将杨树拉走并出售,肖女士称武松采伐的二十余棵杨树中有其父肖广海于2007年在争议地块内扦插杨树12棵,要求武松归还卖树所得,双方协商未果后,肖女士反映至12345市长热线。 2024年3月15日,罗畈村村委对双方纠纷进行走访调查调解,经调查,当时小黄庄组分地的账本遗失,双方也并未提供能够佐证自己说法的相关佐证资料,故由村委组织的第一次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 3月18日,吴城镇副镇长周洋同肖女士、黄女士当面进行沟通,告知其收集提供相关佐证或线索后,届时由罗畈村村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再次进行调解。如果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罗畈村村委将将引导双方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肖女士、黄女士表示同意。 经过向吴城镇信访办核实,3月20日,反映人黄玉清通过电话向省委巡视组反映了相同问题。目前该问题正由镇信访办办理中,办理时限为4月7日。3月29日,吴城镇政府副镇长周洋再次当面同黄玉清进行了说明,黄玉清表示理解。 吴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