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镇平县市场监督局行政不作为 |
|---|---|
| 提交时间 | 2021-11-14 |
| 来信内容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黄静 |
|---|---|
| 回复时间 | 2021-11-15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到。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有关部门处理。镇平县人民法院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我单位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投诉双方了解情况,进行沟通协商,被投诉方“镇平县通超玉器工作室”法人为安徽籍,在我县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未找到经营店铺,并且不配合我单位处理相关投诉,拒绝沟通协商,现已被我单位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也联系投诉人告知相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