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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违法征收土地事宜的投诉信
提交时间 2020-10-31
来信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系镇平县郭庄乡熊庄村村民,因乡政府违法征收十多家村民耕地,又投诉无门,特此提起信访。 请求;1、返还村民土地,或依法进行补偿。因延误农时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2、追究违法征地过程中相关人员责任。 理由:一、乡政府占用耕地建设私人学校,严重违法。 1、自2018年开始,乡政府就以建设幼儿园名义占用村民土地,意图使用强制性手段,使用障碍物等阻碍村民耕种,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须符合“公共利益需要”,规划建设的幼儿园系私人承办,不属于公益事业用地。 2、习总书记对于粮食安全一直极为重视,近期更是频频作出指示,要保障种粮基本收益,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各地各部门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于占用耕地的相关行政行为不仅要合法合规,更要从严施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顺利实施。 二、该土地征收不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严重违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层层上报,最低层级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该土地系集体用地,1、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有权机关批准;2、其征收未列入土地利用规划。 三、该土地征收不符合法定程序,未充分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更未依法进行公示和公开。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该土地征收或征用行为须实施发布拟征地公告、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上报审批、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征地补偿方案并公告、方案公告等程序。 截至土地被违法占用之时,从未见到上述相关事项的公告以及文件,也不清楚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亦未明确提及补偿方案,甚至于建设公立幼儿园还是私立的也未曾知悉,有关领导更是言语搪塞不清,该土地征收或征用行为严重违法。 四、征收土地未有任何补偿,严重违法。 年初,乡政府就在未对村民进行补偿的情况下,便使用障碍物圈起村民土地,禁止村民耕种,直到今日,秋耕在即,村民原有土地被占,又没有土地耕种,更是没有任何赔偿,村民们更是日日哭泣,又投诉无门。 恳求有关部门垂怜底层百姓,维护村民之合法权益。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1-02-08
回复内容

经查,群众反映宗地于2020617日经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宛自然资函[2020]159号文件通过增减挂钩的形式批复为建设用地,面积为9. 297亩。20201020日,镇平县郭庄回族乡人民政府为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扩充公办学前教育学位资源,请示镇平县人民政府并经同意后,决定在该地进行建设郭庄回族乡中心小学,目前正在建设。

根据《南阳市国土资源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及主要依据》相关规定,建议信访人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依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