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中级会计继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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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4-11-22 |
来信内容 | 领导好,中级会计证书是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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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4-11-25 |
回复内容 | 按照《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 号)文件要求,我省停止原有的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运转,基于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管理平台上的继续教育系统停止运行。目前,省厅正在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并与人社部门沟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事项,后续会统一部署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