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关于镇平县贾宋镇政府纵容他人故意毁坏财物的反映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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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1-07-16 |
| 来信内容 | ![]()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黄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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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1-07-20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到。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有关部门处理。贾宋镇政府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李丰玉2021年7月16日反映贾宋镇政府无故毁坏其多年辛苦培育的苗木一事,经多方调查了解,现将所了解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平县贾宋镇府右路南段在2004年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准备兴建第二工业园区--回乡创业园,根据集镇街道整体规划,对府右路南段金王庄段道路进行扩建,征用桥东村一组的集体土地,由镇政府牵头经桥东村委会协调村民们都同意修路,当时修建府右路属于公益事业,因此政府没有给予赔偿。路基扩好后由于资金不足,路只修了中间几米。2010年4月10日李丰玉等人未经桥东村委员会以及一组全体村民同意违法购买耕地19.83亩进行苗木种植(根据路至中心沟至底,此时其违法购买耕地将已扩好的路基也算在其中)。2020年,桥东村一组村民对李丰玉购买土地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后经村委会和镇平县贾宋镇人民法庭的调解,于2020年7月24日在贾宋法庭宣布李丰玉等购买耕地合同无效,土地使用权归桥东村一组所有。村民退还卖地资金,李丰玉等以租赁形式每年付给村民租地费。作为缓解桥东村一组与李丰玉签订了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豫1324民初2690号。约定将该耕地从2020年4月10日至2025年9月1日租赁给李丰玉。 二、事情经过 2021年6月贾宋镇集镇提升项目工程(镇平县2019年乡村振兴改善人居环境提升PPP建设项目)准备实施,经过镇村两级的不懈努力,挨家挨户做工作,绝大多数群众对此项惠民工程都很支持,并主动配合,但府右路南段金王庄段2004年已扩为路基后被李丰玉违法购买种植苗木路段,其要求进行赔偿,镇政府安排村委会多次向其告知:其种植苗木地段为已扩路基,不能进行赔偿,即将进行集镇提升项目,请尽快将苗木移走,如有异议,可到镇政府反映。 2021年7月15日上午镇政府负责工程项目的副镇长和村支书再一次到李丰玉家进行劝说,告知其所种植苗木地段为已扩路基,不能进行赔偿,请尽快将苗木移走,但其仍然要求赔偿,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决定返回镇上开会研究。 返回途中发现李丰玉所种植苗木被推到6棵,经调查系临时工误操作所致,已将临时工辞退,正协调做好李丰玉的安抚工作。 目前该民生实事工程因为李丰玉的阻拦被暂时搁置,桥东村一组全体村民都希望这项民心工程尽快进行,给他们带来美好的生活,幽美的环境,对于李丰玉违法购买耕地将路基包含在内种植苗木,后协调为租赁一事,村民都表示愿意退还其租金,支持政府集镇提升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