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宅基地居民区里养猪,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请处理
提交时间 2021-05-07
来信内容 您好,以前反馈过社旗县太和乡马埂村邱庄东北角有人大量养猪,感谢领导百忙之中关心及检查,但回复的消息完全是客套和形式,什么问题也没有解决,基层领导真的是太辛苦了,天要黑了来了,打个手电筒看看就走了,也不知道看清了没有???? 1、首先占用了宅基本,是否得到批准可以建,离周围居民太近,周围人如何生存? 2、请问他养了多少母猪,多少小猪,一年出栏多少,至少也得几百头,算不算大量? 3、紧临居民区,前、后、右都是住宅,左边是河道上游,并且是两个村的中心位置,有没有给领导拍个视频看一下 4、规模养猪证件是否齐全 还有居我所知:养猪是有条件的: 1、非居民区 2、非水源地上风口 需要有养猪用地证明和环保测评 这些养猪人都占呀 请问以上算不算违法,怎么处理呀?这样随意养猪,污染严重,周围人怎么活呀?请领导处理 附: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的第五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回复时间 2021-05-20
回复内容  网友: 你好!
        关于来信内容我局回复如下:
    接到关于太和镇马圾村邱庄养猪场(实为养殖户)污染情况的二次信访件后,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5月10日立即安排主抓领导带领专班人员与镇政府对接,到现场核实情况。
经了解,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农业、环保、土地、城建、等职能部门和镇政府,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我们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应工作。一是建议镇政府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商意见,或治理,或关停,或撤迁等;二是在政府意见出台之前,要求该户完善排污设施,确保粪污不外流,同时采用干清粪工艺,安装除臭设施,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目前该户粪污处理设施已经整改到位。
    下一步,将密切对该养殖户进行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