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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豫R57777客车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举报信
提交时间 2020-05-21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 举报人:李松跃,男,1984年6月05日,住河南省方城县杨楼乡黄土洼村,身份证411322198406054956 被举报人:杨哲,男,住河南省方城县拐河镇。 请求事项:杨哲经营的54座客车存在客货混装、站外经营、乱收费,不实名卖票等违反客运安全,存在重大客运交通安全隐患。希望交通安全部门依法依规对其作出处理。 事实与理由: 一、公司规定豫R57777客车的路线是方城汽车站至郑州市中心站。但是豫R57777客车没有按照路线和时间行驶,长期从事夜间拉运到郑州进货的商人,回来时客货混装,不但严重超载,而且存在危险品上车的情况。豫R57777客车经常是晚上11点左右大巴车城里接人,11点半从方城上高速,下午一点之两点之间从一马路和西三马路交叉路口路西(银基西南门对面停车场)发车返回方城。 二、豫R57777客车对于乘客从来不实名卖票,对携带的货物不进行检验,存在社会治安隐患。为了消除客运安全隐患,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希望客运管理部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杨哲及其豫R57777客车进行查处。 举报人:李松跃,电话:13782120705豫R57777客车豫R57777客车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 2020-05-25
回复内容

你好,接到投诉后我局即转方城县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核实,方城县交通运输执法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组织人员,安排部署,于5月13日晚上23:40分及5月15日下午17:27分在方城县高速出入口对该车进行专项检查。

发现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的确存在,方城县交通运输执法局已按责任与权力的清单对该车的违规行为抄告方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和方城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方城县交通运输执法局已于5月20日收到方城县交警大队依法对该车处理结果的回复函件。按照职权清单,属执法局职权范围的已全部依法履行。

    方城县交通运输执法局今后在进一步加大道路旅客市场治理力度基础上对该车作为重点管理对象,对类似的情况严加查处,以此规范方城县道路旅客运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