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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医圣祠街豆腐店村集体土地自建房老门牌139号叶松林刘东阳虚假土地登记为国有土地
提交时间 2023-03-13
来信内容 南阳市宛城区医圣祠街豆腐店村132号(集体土地自建房老门牌139号)叶松林、刘东阳搞虚假的土地登记。强行未经省政府或国务院法定征收程序改变集体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把房子土地去市房管局把土地使用权和房子虚假过户给他们。 2019年3月26日 拿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和他们的房产证办理了不动产证,侵犯了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办证程序违法。 豆腐店139号自建房13年后才去缴纳土地出让金然后在没有通知我、我不在场的情况下换不动产证,违法侵权。在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依法注销的情况下,同一块土地及房屋两个土地使用证的存在,再给两个第三人办理不动产证,违反了物权法的排他性原则。这都是非常明显的错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颁布时间:2016-01-01 实施时间:2016-01-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第三十二条 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消灭的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3-03-14
回复内容 网友反映的的问题可向南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反映。(按照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宛编[2021]59号文件要求:不动产登记业务已从我局划转,整合原不动产中心登记服务中心、南阳市房产服务中心等机构组建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全市不动产的登记发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