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答辩未通过,能否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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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4-12-17 |
来信内容 | 因为贫血两个多月,没有准备好答辩,现在答辩失败,能否申请复议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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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4-12-17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现行政策《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中并没有规定适用于答辩未通过后二次答辩或者是申请复议的流程,现场答辩后成绩视为有效,没有所谓的复议或者重新答辩的办法,建议您等身体康复好好准备下一次答辩,感谢您的留言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