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我想办理领养手续瘦子收养男收养登记
提交时间 2021-05-03
来信内容 我想办理领养手续瘦子收养男收养登记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1-05-31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咨询具体情况请拨打电话:0377-6318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