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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1-08-16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在沪陕高速内乡至镇平段修路的一名驾驶员。2020年8月14日18时,我驾驶工程车从镇平站下高速,出收费站时车辆左侧后视镜刮到防疫棚上挂着的宣传标语,导致宣传标语轻微损坏。当时镇平站出口的特警中队长(韩警官)扣了我的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我本想协商赔钱,韩警官说把他的棚撞坏了要赔十万。由于当时我的车辆里边全是沥青,需要上高速卸下来,韩警官让我卸完沥青再回来。因为当天晚上干完活时间比较晚,我第二天又去找韩警官并报了保险公司,韩警官却说他不上班,什么时候修好什么时候把证件还给我,我重新定做的宣传标语去修补,他却说他不在不让修,什么时候等他上班了什么时候再去修。到现在我的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还被扣在他那里。后我拨打110和交警队的电话,交警队让到镇平县事故科报案处理,我到了事故科,事故科的警官打电话给韩警官后告诉我,等周二韩警官上班再去找他协商,不给立案。我打电话给韩警官索要我的身份证,他却说我不要再报警了,报警也没有球用(原话)。我现在所有证件都被韩警官扣留。请领导明察!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黄静
回复时间 2021-08-17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向镇平县公安局联系咨询,方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电话:61237816  65921280。工作日皆有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