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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哈啰顺风车支付车费后,再次严重加价
提交时间 2023-08-01
来信内容 2023年7月28日,我通过哈啰顺风车平台为家人叫了一辆从红泥湾到邱集的顺风车,在平台支付了260元的车费,并和司机沟通不平摊高速费。到达目的地后,司机又问家人索要240元车费,由于家人不知道我已经支付车费,所以又付给司机240元,有微信支付记录和截图,我得知后联系司机,司机一直拒接电话,后来我哈啰客服平台投诉,客服一直以无法联系上司机为由,拒绝赔偿我多付的240元车费。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 2023-08-02
回复内容 接到投诉后,支队执法人员回访张先生,经了解,该车为郑州车辆,且哈啰公司并未在南阳进行报备,执法人员无法开展调查,建议投诉人向郑州交通执法部门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