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交通违法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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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4-06-28 |
来信内容 | 2024年6月28日下午14:25分左右,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新华东路21号十字路口。 一辆白色车辆车牌为 豫rfa9821 的车辆经过路面积水路段未减速慢行对本人造成较大的影响,要求相关部门协助处理,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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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4-07-01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经电话联系确认您反映的车辆不是营运车辆,超出了市交通运输局的职责权限。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