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关于请求追认中国共产党地下交通员窦外公为烈士并承接荣誉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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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6-07-28 |
| 来信内容 | 我是洛阳籍退役军人王豫东(身份证号:410325196412312033),现就我外公——中国共产党地下交通员窦外公的历史身份问题,正式向贵县提出行政申请。 一、外公的身份与牺牲 我外公姓窦,解放前系中国共产党地下交通员,在执行任务中失踪,此后杳无音讯,尸骨无存。由于他战斗在隐蔽战线,其身份和工作性质决定了:当时不能公开定性,过后数十年仍无法留下任何正式记录和证明。这是隐蔽战线的特殊性和历史局限性,也是他至今未能获得烈士认定的根本原因。 二、组织的证明 外公失踪后,组织妥善安置了我外婆杨福英(携我母亲桑金华和大舅)改嫁至丹水镇七峪街。这一事实本身,即证明了组织对外公身份的正面认定——若其为叛徒或脱党分子,组织绝不可能安置其家属。 三、关于后外公的补充信息 后外公桑起才,系原丹水镇政府厨师(已去世)。他于解放初期接手抚养我母亲桑金华,直至成年。他的存在本身,就是组织安排改嫁的延伸证明——政府厨师的职业档案中,应留有家庭关系的相关记录。 四、现状与诉求 如今,外公的第一顺位、第二顺位法定遗属均已不在人世。我作为亲外孙,在90年后发起此申请,不为抚恤,只为正名。我代表家族,请求确认并承接外公的烈士荣誉——让他的名字被写入烈士名录,让他的事迹被历史记住。 五、政治意义大于法律意义 此案的特殊性在于:隐蔽战线的历史决定了记录缺失、认定滞后。如果因法定程序的间隙,让一位为新中国诞生而牺牲的地下交通员始终无名无份,于法可循,于情难安。恳请贵县将此案作为特殊历史遗留问题,逐级上报,研究如何在无法定顺位人的情况下,确认我作为家族代表承接烈士荣誉的资格。 六、我的个人请求 我今年已62岁,作为亲外孙,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够看到亲外公回归——让他的名字堂堂正正地进入烈士名录,让这段90年的等待有一个圆满的结局。我深知此案涉及历史认定、政策适用、部门协调等多个层面,恳请贵县将该案作为特殊情况,正式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90年过去了,外公还在回家的路上。我们还在等他。 七、关于联络方式 本人因三级听障无法接听电话,请通过邮箱沟通。如政府已安排好办理渠道,亦请通过邮箱812072983@qq.com告知。 申请人:王豫东(退役军人) 联系电话:13710810517(仅接收短信/文字) 电子邮箱:812072983@qq.com 通信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水西路萝岗和苑b区b4-316 日期:2026年7月28日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西峡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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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7-30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政府信箱的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送至西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因年代久远,相关档案及证明难以查询,无法短期内确定窦姓人员的身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在协调民政、丹水等部门进一步核实查证。随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将查询结果向您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