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关于本人社保补交一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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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4-07-15 |
| 来信内容 | 本人1993年7月技校毕业,1994年3月分配至桐柏县天然碱开发总公司财务科工作。1999年4月调离原单位。此工作期 间单位未曾缴纳本人社保。后企业改制为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此单位以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为由,前单位 和现公司无关联为借口而拒绝承认工作期间的劳动关系。 本人只是为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正常补交此工作期间的个人社保,而且也承诺补交社保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不 给企业增加额外成本费用。 本人现生活工作在上海,虽身处他乡,时时刻刻关注桐柏经济发展,大力宣传家乡风情人文,由衷的为桐柏近年 全方位发展感到自豪。 本人也咨询过桐柏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称要通过法律文书才可以补交社保。而现公司以2003年4月才成立为由,据 不承认前期劳动关系。咨询当地律师和法院也认同此观点。 本人 求助事项1.协调现公司和桐柏社保中心,补交此工作期间社保 2.原企业改制或破产后,桐柏县委,县政府对原企业工作人员后续安置或处置的相关文 件。本人拿到相关文件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敬上黄国辉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桐柏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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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08-08 |
| 回复内容 | 通过电话037768222003与当事人联系,经了解,当事人已咨询过县人社局,现阶段准备通过诉讼程序确定其劳动关 系,其诉求为寻找原桐柏县天然碱开发总公司改制或破产后企业性质归属及人员安排问题,及原单位和现桐柏海晶碱 业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性的相关文件,不属于人社部门业务范围。 桐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