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裴营乡幸福村曾南庄村民赵家龙私自更改标准地名“公路北赵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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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07-13 |
| 来信内容 | 河南省邓州市裴营乡幸福村曾南庄的村民,曾南庄是国家标准的自然村庄地名,村民的门牌号、户口本、身份证均可以证明。曾南庄共计有曾姓、赵 姓、柳姓、姚姓,村民共计300余人,其中曾姓200余人。2024年3月15日,有赵家龙等人为一己之私,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私自在村口设立了一块 “公路北赵家”的地名标识,严重侵害了同村姓曾、姓柳、姓姚几个姓氏村民的合法权益,误导过往社会公众。 违法行为发生后,部分村民深知此事的严重性,第一时间积极向市长热线12345和邓州市民政局地名管理部门反映,期望他们依据国务院《地名管 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及时制止这种违规行为。民政部门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 ……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第十九条 标准地名及相关信息应当在地名标志上予以标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 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擅自进行地名命名、更名的,由有审批权的行政机关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取缔,并对违法单位通报批评。”等法律法规条款多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快一年半了, 此事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村民们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回应。违规设立的村碑依旧矗立在村口,私自更改的村名仍在误导着过往的行人与车辆,影响着 我们生活。2024年因为错误村碑标识导致需要紧急救治的村民拨打120救护后,救护车找不到位置的事实发生,同村村民希望政府能认真对待,杜绝 隐患的再次发生。 事发至今已经过去一年有余。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邓州市民政局向违法村民发出的处罚决定通知和强制拆除的决定通知,一而再再二三的推脱不 执行?每次到要执行的时间又以各种理由不执行拖拉。反反复复的欺骗这些守法的老百姓,保护着违法村民和维护着违法村民的违法的行为。再次的 请市领导能重视守法村民的心声。诉求能在2025年7月底依法拆除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裴营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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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7-21 |
| 回复内容 | 现已与该村取得联系,并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再进行下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