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关于开发商不退认购金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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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4-10-10 |
来信内容 | 2024年10月2日在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宏江瀚苑”售楼部交付30000元房屋认购金,认购商品房一套。认购前多次提出实地看房要求被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拒绝,认购后实地看房发现该房屋的入户单元门呈现出的实际效果与开发商所提供的效果图并不一致,且在认购前开发商隐瞒这一事实情况。在协商过程中开发商因此问题同意更换房源,但我方在开发商提供的房源中未能选出合适房源,因此要求开发商退还30000元认购金。开发商以认购金进入监管账户,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还3万元认购金。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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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4-10-15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宛城区住建部门现场核查。经协调,开发企业同意退款,并为购房人办理退款手续。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