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关于邻居违规扩建房屋侵占我家宅基地出路的投诉信
提交时间 2026-02-26
来信内容 一、基本情况 本人系宛城区金华镇曾庄村龚岗1组村民龚富旺,父亲龚贵林,在本组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一处(户主龚贵林)。被投诉人龚自奇系我家东侧邻居,其原有房屋与我家房屋相邻。 二、侵权事实 2025年,被投诉人龚自奇在未告知本人及家人、未取得本人及家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拆除原有房屋进行重建。重建过程中,被投诉人大幅扩大建筑面积,较原房屋面积明显增大,并非法侵占我家房屋东侧预留的出路约3-4米。该出路系我家 预留的主要通行通道,被侵占后严重影响我家正常出行及房屋通风、采光等合法权益。 三、发现及反映情况 因本人常年在外务工,未能及时发现上述侵权行为。待发现时,被投诉人房屋已建成。本人随即向村、镇两级政府反映此事,但至今未得到任何实质性处理和答复,问题悬而未决。 四、诉求: 请贵单位协调相关部门,对被投诉人龚自奇2025年重建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调查,核查其是否取得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手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审批文件; 如确认存在未批先建、超面积建设或侵占他人土地等违法行为,请依法责令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状,退还侵占的出路,并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处理此事。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26-02-27
回复内容

龚先生你好,根据《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规划许可)的审批、建设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均由乡镇政府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已将你的诉求转至宛城区农业农村局,要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督促金华镇政府对反映情况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