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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请严查投标人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提交时间 2024-05-08
来信内容 南阳市财政局监管,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南阳市蓝天交通能源有限公司招标,内邓高速渠首服务区(河南方向、湖北方向)lng加气站(含高压接入)建设工程(二期),中标金额138.438761万元,中标人: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登录“信用中国”查询,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04-03《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琼综执陵水罚决字第340号,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涉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罚款30.574829万元; 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02-20《行政处罚决定书》衢常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521-2号,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串通投标,处罚款1.136661万元。 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2023-10-31《关于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列入“黑名单”(链接http://rst.shanxi.gov.cn/gzqxjxs/pgt/202311/t20231102_9418631.html) 依据《招标投标法》诚信原则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投标人“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故意隐瞒违法被处罚的事实,提供虚假的《信用承诺》,弄虚作假谋取中标,请严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 2024-05-11
回复内容

经核查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在财政局监督管理的范围,请提交给相应的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感谢来信,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