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住院医院不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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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01-10 |
来信内容 | 宝宝于2022年12月31日办理住院,2023年1月9日出院。办理出院时医院医保柜台以跨年为由拒不办理报销。 2022年没有交医保,2023年交了,打电话给医保局显示是2023年正常在保。是不是可以从1好开始报销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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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3-01-20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景女士您好,经查询得知,您的的孩子2023在源潭镇参保,2022年12月31日在南阳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目前已经出院。2023年一月一日起的住院费用可以报销,需要携带:诊断证、出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12月31日费用清单到源潭镇卫生院医保办进行手工报销。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