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233 省道唐河段区间限速不太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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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6-05-28 |
| 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 我经常通行 233 省道唐河段,该道路为改建后的二级公路,整体路况平整、视线良好。现阶段全路段区间测速统一限速 60 公里 / 小时,对小型私家车来说限速标准偏严格,影响正常通行效率。 南阳区域内多条同级省道均采用分车型限速:大型客货车 60km/h,小型机动车 70km/h,既保障道路安全,也兼顾通行需求。 特此建议:将 s233 唐河段调整为分车型限速,大型车辆 60km/h、小型车辆 70km/h,科学管控限速,感谢采纳。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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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5-29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超出市交通运输局的职责范围,望您向属地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