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淘宝店铺连续两个月遭多人差评投诉百次 损失超十万元勒索三千元 |
|---|---|
| 提交时间 | 2025-07-11 |
| 来信内容 | 我在5月6日,傍晚6点37分,拨打110报警,我说有人连续拨打电话骂我,接警员说不归我们管,让我找96110.。 傍晚6:38分,拨打96110法院,对方让我找法院,这不归他们管。 在5月27日。中午12点18分,我拨打110报警,我说有团伙组织多人到我店里恶意差评,导致我店铺无法正常经营,并且威胁我转给她 三千多。接警员说,这个不归他们管,让我去法院起诉。 我在5月27日,上午10点,到邓州市西关派出所,准备报案,接警员说这不归他们管,让我去公安局找网警。 5月27日,上午十点40,我去邓州市信息登记中心,我说我的店铺遭受到多人攻击差评。无法正常经营,并被骗了三千多。对方说他们 只管登记。我说他主要在淘宝对我差评攻击,他说只用登记微信和被骗的钱就行。你这已经很详细了。关于差评那些没必要。 5月27日,中午11点40和下午两点四十到西关派出所报警,没有人肯问我案件怎么了。只说你这是经济纠纷,去找法院。 我在5月27日。分别在下午4点51,和中午12.50,拨打96110。想叙述案情经过。但是对方说你这种事情,去法院。这些不归他们管。 5月30日上午9;29分,我接到督查电话,让我去西关派出所,找高所长。 我想向高所长叙述案情,高所长说没必要。你这种不归派出所管,让我去找经侦队。 5月30日,中午11:01,我到了经侦队,想叙述案情,对方说这种情况也是第一次遇到,但是涉案金额只有三千多,他们立案最少 5000.我说我店铺遭受差评威胁,生意无法正常运转。他们说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但是三千多的金额,不够立案标准。 6月12日。我接到督查电话,督查说你不是专门打官司的,你应该挣钱为目的,就三千多块钱,没必要和对方置劲,心思花这方面,划 不着。说是问了法治和经侦,说对方不构成诈骗。 在我多次报案中,没有人了解案情,全部凭臆想办案,违反《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中“首接责任制”要求。 警方未对微信转账记录、淘宝恶意订单报告等关键证据进行核查,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全面、客观收集证据”的规定。 督查人员以“金额小”“划不着”等非法律理由劝退报案,未依法审查案件实质,违背立案监督职责。 错误适用立案标准 敲诈勒索罪:河南省立案标准为2000元,但累计金额1860元+1340元+260元+未遂5000元已明显超过标准,且恶意差评勒索行为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网络敲诈勒索典型特征。 破坏生产经营罪:损失超5000元即构成犯罪,您提供的淘宝损失10万元,多次多人恶意订单,已远超立案标准。 寻衅滋事罪:辱骂亲属、多次骚扰行为符合“严重影响他人生活”的立案条件。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邓州市公安局 |
|---|---|
| 回复时间 | 2025-07-23 |
| 回复内容 | 网民吴先生: 您好!关于您投诉的情况已收悉!邓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正在对各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请耐心等待!若需咨询进展情况,请拨 打037762783100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