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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实名举报河南省南阳市高庙乡方主任不作为,要关系办事
提交时间 2025-04-21
来信内容 我老爸周传顺得病小细胞肺癌5年多,花光了积蓄。要办个低保或贫困这边缘户,用于看病时候能报销些。但是提交到乡里各种原因拒绝打回,老爸拖着病患身体跑去也不给办。各种原因,之前说我哥南阳郊区有套房子,她怎么不考虑我哥有3个孩子要养,小学毕业常年在外打工他们自己那一家子都顾不过来。现在有说我北京工作,我这是北京打工,35岁还找不到媳妇,还要我工资流失,只算工资收入不算支出吗,不算吃喝拉撒吗,我要住桥洞吗?我就想知道5年多的癌症患者,每个月要去医院一两次,家里已经看不起病了,还不给办证明,找各种理由推脱,我们到那里找活命的机会。村支书隔一两天都去一次医院,又去郑州看病,那些钱哪些报销怎么那么好弄呢。去医院看看住院的吧,多数都有这些报销,我们已经5年了,没钱看病也不给办报销。我也不知道到到哪里写信上访,我明天写信到省里,中央等地方问问。发些抖音视频号让民众们支支招,怎么才能让有个活路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5-04-27
回复内容

经调查,(一)周传顺共有二子二女,分别为周同山、周同波、周迪、周丽丽;周迪和周丽丽已出嫁,现周传顺共同生活人口3人,周传顺、 妻子郭荣莲和儿子周同波。该户大约有耕地10亩左右,宛城区高庙镇上官庄村下暴村的房子是村里自建房,面积208平方。

周同波在北京一私营企业上班,月税后打银行卡工资16649.79 元,周同波在宛城区南新路泰山路以东,

B11路以南,白桐干渠以西 6号楼1单元6层602(证编号:2024092900046)的住房是2015年买 的期房,约90多平,未装修;周同波成立南阳暴雨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是这公司法人和全部股东,周同山在该公司兼职,现公司已经注销。

(二)周同山与妻子2010年至今一直在广州卖菜,共有三个孩 子,大儿子周卓,22岁,当兵已退伍,现在武汉,没有正规职业, 二儿子在郑州塔沟武术学校上学,小女儿在广州上学;周同山位于宛 城区高庙镇上官庄村下暴村住房(证编号:20210122039;),房产面积52.34平方,另在宛城区五里堡街道办事处吕庄社区泰山路1357号 滨河园丁苑购买11幢2单元304(证编号:20200078755;)住宅90 多平方,未装修。

(三)长女周迪出嫁到信阳,男方婚前有二个儿子,(男方再婚), 大的大约25岁,在北京务工,小的20岁左右,在上大学,周迪婚后 又生有一子一女,大的17岁左右,在郑州塔沟上学,小女儿在广州 上高中,均在广州卖菜。以周传顺与郭荣莲名义购买的宛城区五里堡 街道办事处黄河社区黄河北路万育苑9幢3单元101室的住房,周同 波说是大女儿周迪全额出资购买,是给周迪的保障(男方再婚,婚前 有二个儿子)。

(四)次女周丽丽出嫁到内蒙古,女婿在蒙牛一企业上班,婚后 有一子一女两个孩子。

工作专班要求周传顺提供房产、诊断证明、住院花 费清单及周同波务工的工资流水等相关资料。2025年4月23日,周同波提供了周迪、周同山、周同波的房产信息、周同波工资流水、周传顺医疗相关费用清单及周同波信用卡账单,综合各项因素,经专班集体议定,根据《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河南省民政厅等16 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该户不符合办理低保条件:

(1)家庭成员名下有多套住房且面积超出低保规定;

(2)申请人有4个子女且健康、具有赡养能力;

(3)该户近12个月家庭人均收入较大幅度超过本地低保5520 /年的标准。

考虑该户医疗支出较大,经专班讨论,预纳入刚性支出家庭,帮助其申请临时救助。待该户符合低保政策文件要求后,再行纳入低保

或低保边缘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