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关于南阳白河非法捕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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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10-11 |
| 来信内容 | 关于白河水域非法捕捞行为的举报信 尊敬的南阳市农业农村局(渔政部门): 您好!我是南阳本地市民,近期在白河沿岸散步时,多次发现多处水域存在严重的非法捕捞及违规垂钓行为,不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更对白河生态环境造成显著破坏,特此举报。 一、现场违规行为详情 近期,我在白河四坝上游观察到,很多人从事违规捕捞活动,主要行为包括三类: 1. 锚鱼捕捞:多人使用锚鱼设备进行作业,通过锋利密集的锚钩刺捕鱼体,无论大小均强行拖拽上岸,部分逃脱鱼类因身体严重创伤死亡。 2. 密网捕鱼:部分人员使用网目尺寸远小于规定标准的渔网进行捕捞,网内多为幼鱼和鱼苗,几乎无漏捕之鱼。 3. 活饵垂钓:大量人员以活泥鳅为饵料进行垂钓,利用其强诱食性吸引肉食性鱼类,部分未被吞食的泥鳅流入水域。(明月桥,滨河大道躬耕路交叉口水上码头)期间打0377-63397956无人接听 这些行为在周末及节假日尤为猖獗,已形成一定规模,对白河渔业资源造成直接损害。 二、行为的违法性与生态危害 (一)法律层面的违法性 1. 违反禁渔期与垂钓规定:南阳市明确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春季禁渔期,白河作为天然水域适用此规定,禁渔期内娱乐性垂钓仅限“一人一杆一线一钩“,锚鱼、密网捕鱼均属禁止的捕捞作业类型 。 2. 使用禁用工具与方法:锚鱼所用的锚钩属于禁用渔具,使用活泥鳅等活体饵料垂钓、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捕捞,均违反渔业管理规定,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器具 。 3. 涉嫌刑事犯罪风险:若在禁渔期内使用上述禁用工具捕捞,无论渔获物数量多少,均可能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虽然现在不是禁鱼期但是锚鱼,活饵钓鱼也属于违法行为 (二)生态层面的破坏性 1. 渔业资源枯竭:密网捕捞对幼鱼、鱼苗杀伤力极大,直接切断鱼类繁殖链条,导致种群数量锐减;锚鱼的无差别伤害进一步加剧资源损耗 。 2. 生态链失衡:活泥鳅若意外流入水域并繁殖,可能形成外来物种入侵风险,其强繁殖能力会扰乱原有生态平衡;大量肉食性鱼类被诱捕,导致水生生物食物链断裂,影响鸟类等周边生物生存。 3. 水域环境恶化:被捕获后死亡的幼鱼及受伤鱼类尸体分解,会消耗水中氧气并释放有害物质,降低水体自净能力,破坏白河生态系统稳定性 。 白河是南阳的母亲河,其生态健康关乎城市环境与市民福祉。这还是我只在四坝看到的,一坝二坝三坝呢?恳请贵部门立即对举报所述河段开展专项排查与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上述非法行为,没收禁用渔具与渔获物,并公开处理结果以警示公众。同时建议加强日常巡逻频次,畅通举报响应机制,共同守护白河生态。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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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10-13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管理权限和单位职能,建议您向市城管局反映该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