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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使用公积金余额还公积金贷款
提交时间 2023-10-18
来信内容 目前我和妻子加起来的公积金余额大于12个月应还款额。但双方任何一方公积金余额均无法满足大于12个月应还款额的要求。 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使用公积金余额来还公积金贷款?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3-10-20
回复内容

您的问题我们已经看到,根据您的描述,目前可以办理“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您和配偶都可以办理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