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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朱集乡刘坟堂村私人养殖户养殖污水造成河流污染
提交时间 2018-04-10
来信内容 环保局的领导,您好。我是朱集乡刘坟堂村的村民,我们村和任岗村之间有一家养猪的养殖户,这家养殖场日常的一些排泄物并没有经过处理,便直接排泄在水沟内,并流入西面一条河流。自从养殖场投入运营以来,河流的水质每况日下,眼看就要造成更严重的、难以修复的污染。 猪的排泄物会滋生细菌,传播疾病,河上的桥是孩子们去朱集镇第二中心小学的必经之路,这些进入河流的排泄物会威胁孩子们的健康。而且排泄物会通过土壤下渗,污染地下水。地下水是村民生活之必须,这是众所周知的。这条河流西面不远是另一个村庄,进入地下水的排泄物会对村民的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想想这些后果,让人惶惶不可终日。  这条河对灌溉周围的农田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是我们附近几个村里村民的共同记忆,我谨代表诸位有共同诉求的同乡,衷心希望环保局尽快采取相关措施予以治理,还我们村民一个水质清澈,空气清新的河流,一个安全,放心的居住环境,我以及各位同乡会从心里感激的。 最后,祝各位领导工作顺利。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社旗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05-25
回复内容

    我局执法人员已对该养殖场(万爱养殖服务专业合作社)现场检查,对该养殖服务专业合作社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社环责改[2018]第105号,要求万爱养殖服务专业合作社立即停止建设。在20日内清除现已存栏的育肥生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