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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学校教师是否能代收伙食费
提交时间 2025-09-04
来信内容 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是十一小学生家长,一直以来邓州市城区十一小学生每期餐费都是老师通过微信小程序收每学期餐费跟牛奶费,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伙食费严禁学校或教师代收,城区十一小属于承包给校外供餐,按照规定应付给对公账户,但 不能由老师私自收取,请核实并给予回复,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邓州市教体局
回复时间 2025-09-10
回复内容 (一)关于餐费问题:城区十一小首先统计在校用餐学生的基本信息,然后把基本信息打包给银行,银行生成收款 码,家长自行扫码预存餐费,餐费自动进入银行公管账户。 截至目前,本学期学生餐费的收费工作还没有开始,所以不存在老师通过微信小程序收餐费的现象。 (二)关于牛奶费问题:根据南阳市教育局教体卫艺函[2024]186号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 小学校“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家长自愿原则,自行扫描公司收款码,学校不参与 收费。 三、处理意见 市教体局要求城区十一小立即召开全体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会议,督促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要求班主任再耐心细 致地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