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 |
|---|---|
| 提交时间 | 2022-03-02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爸是退役军人,退伍后分配在镇平县食品公司,2020年我爸到退休年龄了,但是中间由于公司破产等原因,有十几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未缴纳,我爸当时在办退休的时候,政策允许退役军人补缴,我们把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补缴到退休的年份,而且当时社保局、退伍军人事务局和单位所属的商业局都说了:个人缴纳的单位部分随后政府会补发退还给个人的。(而且当时我们也证实了,跟我爸同样情况的,比我爸早一年退休的,确实也退还了单位部分)我爸是2020年1月份办理了退休手续,而且退伍军人事务局和商业局等让提供的一切手续和缴费证明全都提供了,但是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个人缴纳的单位部分费用还迟迟得不到退还。我就是想咨询一下什么时候能落实这个钱(我们就是一个一般家庭,补缴了14万多)。希望领导能给与解决。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黄静 |
|---|---|
| 回复时间 | 2022-03-03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到。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有关部门处理。镇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3月8日用电话0377-65567196电话和周锋联系,告知他根据中办文件精神,“退役军人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允许补缴,养老保险出现断缴、欠缴的,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但是在补缴后如何退费、从何渠道退费没有明确规定,正在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该问题,争取妥善解决。 县商业局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年3月4日上午,商业局副局长王彬与周先生电话联系,对其反映个人垫支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问题进行了解释:2021年8月19日商业局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劳动局有关领导在商业局会议室召开了协调会,会议形成意见由劳动局统一写报告向县财政借款解决所拖欠的退役军人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商业局主要领导一直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资金到位情况,目前正在协调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