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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龙达新天地小区房产证办理
提交时间 2021-09-04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龙达新天地小区的业主(一期),我们已经全款购买商品房,已经网签3年,但是,迟迟没有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给工作和生活带来种种不便,请领导给与解决,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1-09-13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投诉内容:

龙达新天地业主刘先生(一期)反映,已经全款购买商品房,网签3年,迟迟未见办理房产证的情况。

回复回访意见:

业主反映的问题属于没有提起不动产登记申请程序的情况。经查龙达新天地小区未办理首次登记,未向我中心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所以也没有收到相关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业主应联系原产权单位到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实行依照当事人自行申请登记的原则。由于原产权建设单位没有携带建设房屋的合法有效资料,前往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首次登记,造成业主无法办理转移登记。原产权单位只有完成首次登记后才能配合业主办理房屋的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应由所涉及的民事主体来启动申请,登记机构处于服务角色,登记机构不能干涉民事行为,这是民事主体对自己事务自我决定和处理的表现。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怎样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某一方对原合同有异议属于双方的民事纠纷,开发商不配合办理首次登记,业主可根据购房合同、协议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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