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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福门甲邸小区开发商不提起不动产登记申请程序
提交时间 2020-10-31
来信内容 领导你好! 我是宛城区独山大道医圣祠街福门甲邸业主,在此小区已居住2年,小区交房已三年多 买房时资质显示五证齐全,但是目前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问开发商开发商一直推托!上次反映问题过后得知是开发商一直没有申请办理房屋的首次登记。我们多次和开发商联系让配合申请办理房屋的首次登记但是一直没有回应。请问针对开发商不提起不动产登记申请程序,哪个部门能管管呢?又有哪个部门能够督促他们,给我们一个办理期限承诺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0-12-0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中心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基本情况:

业主反映的问题属于没有提起不动产登记申请程序的情况,业主应联系原产权单位到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首次登记。

产生问题的原因: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实行依照当事人自行申请登记的原则。由于原产权建设单位没有携带建设房屋的合法有效资料,前往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首次登记,造成业主无法办理转移登记。原产权单位只有完成首次登记后才能配合业主办理房屋的转移登记。

处理结果:

不动产登记应由所涉及的民事主体来启动申请,登记机构处于服务角色,登记机构不能干涉民事行为,这是民事主体对自己事务自我决定和处理的表现。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怎样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一方对原合同有异议属于双方的民事纠纷,业主可根据购房合同、协议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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