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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商品房变安置房
提交时间 2020-08-03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东鑫中央公园2号楼1单元401商品房业主,在2015年10月12日与东鑫售房部签订的是商品房认购协议,现经在房屋管理部门查询到我所购买的房屋性质变成安置房了。 我与开发商签订的是商品房购房协议,要求开发商以商品房交房并网签。盼复!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20-08-21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中心高度关注,立刻约谈开发企业,了解相关情况,企业称:南阳市东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东•中央公园”项目,因距离新闻发布中心大气监测点较近,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附属工程涉及土石方开挖运输,不能按照原计划进行,导致施工周期顺廷。2020年春节期间,众所周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来事凶凶,席卷全球,通过多方不懈努力,在2020年4月份才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因受本次疫情及国家相关防控措施要求,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经公司不解努力,于8月1日正式交房。因项目前期征迁时,钉子户多,为了配合政府拆迁工作需要,我公司股东以个人名义高价购买了部分安置房,前期审批手续时将该部分安置面积申报至2#、8#开发房中,并按照安置相关手续进行办理了规划、预售等证件,其中部分因项目资金缺口,抵偿给他人。后经人介绍转让给现业主,而相关情况未告知。因政府现未出台安置房办理手续的相关文件,现未办理预售以后的其它手续
我项目现安置、开发均五证齐全,近期市政府正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待相关政策出台后可进行网签备案、办理相关证件。
我公司就此事已告知相关业主,该房产手续需与原始安置户(我公司股东)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进一步办理房产户名转换,办理交房。并在该协议中注明“乙方承诺为该房产理产权手续,所需税、费由甲方(买方)交纳”,有个别业主要挟我公司,“要求直接交房,如直接交房,他会劝解其它业主前来办理签协议、交房手续”,“如不能如愿,将联合其它业主上访告状”,对此我公司已明确告知相关业主,此部分房产前期已经认定为安置房,且已分配给我公司相关股东,产权清晰,手续合法,如不能达成协议,可根据前期买卖协议约定的金额退还房款。
我中心责令企业,依法依规尽快处理群众诉求。同时建议网友可先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