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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举报南阳镇平县石佛寺“镯而不凡”商家及代购退货不退款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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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4-10-09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2024年本人在网络平台“小红书“上认识南阳石佛寺的代购(微信号:ccc525215,8.14通过代购购买“镯而不凡”商家玉镯(金明航 13838992056),定金➕玉镯钱共1300元。到货后发现代购隐瞒瑕疵,以次冲好(骗我说镯子只“棉”,实际收到货发现玉镯“内裂”) 与代购沟通后将镯子退回,目前商家及代购收到货物及1300元转账,但是拒不退款。9.8,9.23日我在所在地报警,警察协助我对代购进行长达1小时的道歉,且与其商量警察所提解决方案(我进行沟通示好,道歉赔罪,请求商家及代购退还1000元,并给出300元作为补偿)但是代购表示商家拒不退款并反复拒绝沟通。9.25在南阳市警察协助下,代购表示商家扔拒不退款,所以她要拿500买下镯子自己留存,只能退还我800元。我与南阳警察沟通后认为商家及代购侵犯消费者权益,警察未收商家800元退款,目前向贵局举报商家以次充好,并故意拖延退还货款等,希望贵局进行处理并请求贵局协助退还我的货款。 目前商家与代购沆瀣一气,互相踢皮球,向市监局撒谎我已收到货款,因此我再次举报,1:商家是否有在9.8号前通过代购给我退款?是否有证据表明是我的玉镯的相关退款?如若没有,收到退货但拒不退款已构成侵犯消费者权益。 2:若商家已在9.8号前退款,为何代购直到9.25仍多次说明商家拒不退款,希望商家与代购沟通好,返还我的玉镯钱,我也按照警察要求,对代购弥补部分代购费。 多有打扰,十分抱歉! 祝南阳市发展越来越好!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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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4-10-10 |
回复内容 | 感谢您的来件,接来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对于您反映的情况,根据属地管理,建议您拨打0377-12315投诉热线进行登记转办,或直接向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