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关于卧龙区石桥镇至方城县白河大桥存在安全隐患的群众建议 |
---|---|
提交时间 | 2024-06-24 |
来信内容 | 6月11日我向交通运输局写信,建议在卧龙区石桥镇至方城县白河大桥西头设置永久红绿灯,交通运输局回复:“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红绿灯和电子摄像头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归公安部门管辖。因此在该路口安装红绿灯和摄像头的问题建议您向公安交警部门反映。” 随后,我又向交管支队写信,交管部门回复如下: “根据《南阳市安全生产委会关于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清单的通知》(2022年第14号)文件,第二条市交通运输局职责的第四项,“负责组织公路、内河、水路、港口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包括桥梁、内河航标、交通安全标志、标线、标牌(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除外)等相关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国道公路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不属于交管支队管辖范围。” 请交通运输局领导引起重视,仔细审查一下相关文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
---|---|
回复时间 | 2024-06-25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根据《南阳市安全生产委会关于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清单的通知》(2022年第14号)文件,第二条市交通运输局职责的第四项,“负责组织公路、内河、水路、港口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包括桥梁、内河航标、交通安全标志、标线、标牌(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除外)等相关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城区以外道路的交通安全标志、标线、标牌由交通运输部门设立和维护,红绿灯的设置超出了我局的职责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