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拓宽公积金使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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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11-05 |
| 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11月4日,我省驻马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改通知第二条、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凭5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付房款收据或不动产部门制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按照不超过所购住房建筑面积1000元/㎡的标准申请提取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住房装修。建议贵中心结合工作,适当参考省内先进做法,扩大使用范围,提升市场活力。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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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11-06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修订了《南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拓宽了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凭5年内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不超过所购房屋建筑面积1200元//㎡的标准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余额用于住房装修。目前文件正在走流程。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