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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李颖持身不正作风问题
提交时间 2022-11-08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反映【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李颖】,身份证尾号0025,道德操守与纪律作风问题。 事情起因:其作为该单位正式职工,拿着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凭事业在编人员身份担保,在我司办理信用贷款【用途:开服装店】。前脚拿钱,后脚偿还部分后敷衍逃避,长期侵占民众借款拒不归还,涉嫌谋取不正当利益5.1万,至今已过4年。我方对此一直抱有幻想,希望李颖能正视自己的问题,给我们一个说法。可等来的只有绝望。 事情经过:其工作副业及收入都稳定,却拿着民众的血汗钱挥霍潇洒,逍遥法外。多次联系单位及相关部门领导反映,却再无下文。既不重视人民群众反应的正当诉求,不解决问题,也不依法依规给予相关人员处理。相关领导忽视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及职工个人道德品质教育,纵容其侵害民众权益,目无法纪违纪违规,涉嫌失职。 该同志品行道德缺失,品行作风不正,抹黑国家政府单位形象,损害国家事业机构声誉。不仅为不守信的社会风气起到不良示范作用,也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形成新的腐败现象。 诉求:1,请主管部门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调查取证,还原事实真相,领导党委以及直属领导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教育,加强事业单位人员思想素质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其停止犯错违纪,停止侵害民众权益。 2,对相关单位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公开处理。加强内部监管,整治国家机关人员损人利己无信用无担当歪风邪气,避免更多人员竞相效仿。 举报依据:身为公职人员一言一行代表政府形象,受民众监督,应诚实守信为人正派,为民众谋福利,而不是利用国家干部身份大肆敛财,损人利己无担当。。。 党风党纪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8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请上级领导给民众一个公道! 举报人电话:18702854356;请有关部门公正处理,约束相关人员作风,加强监管,履行监管责任。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2-12-28
回复内容 经了解,李颖是一名军转干部,理想信念坚定,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素质过硬,作风严谨细致,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是医保中心领导和同事公认的好同志。李颖本人未经营副业,举报信中所称的民间借贷实际是其亲戚向成都利信公司南阳分公司所申请,李颖只作为中间担保人,其亲戚负责偿还本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