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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南阳仲裁委员会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嫌地方保护,侵犯了豫享购公司的合法权益
提交时间 2021-07-09
来信内容 反映人:河南豫享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长春路街道三十八号街坊1幢A座301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MA4468QH70。法定代表人:董延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河南豫享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享购公司)与河南汇博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博公司)之间签订了两份买卖合同,汇博公司向豫享购公司购买口罩原材料,但汇博公司实际向豫享购公司支付了三笔款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汇博公司在收到货物一个月后因疫情得到初步控制,口罩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汇博公司将货物退回豫享购公司,并单方伪造了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向南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豫享购公司退回货款。 南阳仲裁委员会在仲裁阶段组成了仲裁庭,庭审过程中,仲裁庭未委托鉴定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也未向豫享购公司示明可以申请质量鉴定。南阳仲裁委员会没有查明案件事实,以汇博公司单方面伪造的检验报告作为证据,裁决豫享购公司向汇博公司退回三笔业务的剩余货款。而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只能处理双方协议约定仲裁解决的纠纷,对于没有约定仲裁的,仲裁委不能进行裁决。 豫享购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汇博公司出具的伪造的证据不予处理,对南阳仲裁委员会超出仲裁范围的裁决不予撤销,严重侵犯了豫享购公司的合法权益。 南阳仲裁委员会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嫌地方保护,侵犯了豫享购公司的合法权益,侵犯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正确实施,反映人请求贵单位对上述情况予以解决。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 2021-07-14
回复内容

       内容与之前的重复。您反映的问题已由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裁决,你对法院裁决不服可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